摘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对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实践的角度看,共同富裕在当代中国已经从发展理念转向具体行动,将共同富裕的定性探究转化为定量分析,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观察、测度、分析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是重要和必要的,有助于更好地把握现状、谋划未来。共同富裕涉及效率和公平的组合、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协调、过程和结果的统一、市场和政府的结合,是一个根植于中国语境的独特命题。对共同富裕进行测度应遵循精准性、系统性、层次性、可比性、操作性这五个基本准则,在此基础上,可以围绕财富增长、财富分配、财富增长和分配的组合这三个方面进行指标体系构建,以此为准确测度我国的共同富裕进程提供有益尝试。
作为一个人口总数超过14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接续努力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今已经踏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这意味着:共同富裕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特征和现代化实现方式紧密相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擘画两个“十五年”奋斗目标时,明确提出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由此可见,按照2025年、2035年、2050年三个时间节点,我国清晰明确地给出了新征程推进共同富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体现出共同富裕从发展理念、战略部署向生动实践、具体行动的深刻转变。
在当代中国,共同富裕已然不是一个“是否推进”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如何推进”的操作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探究共同富裕的测度问题极其重要。只有将定性研究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厘清共同富裕测度的基本准则和指标框架,据此对我国共同富裕的时序演变和空间格局进行评估,才能准确地认识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实际状况、制约因素和主要短板,进而采取更具针对性的举措使共同富裕事业按照预设路径顺利推进。
共同富裕的独特内涵及特征
共同富裕必然涉及财富的增长和分配话题。学术界不乏有学者关注并探究财富的生成逻辑与分配方式,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是一个例证,他撰写的《国富论》对于如何增加社会财富、实现国富民裕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共同富裕本质上是一个根植于中国语境、并具有独特含义的概念。从理论上讲,共同富裕导源于马克思主义将人的全面发展视为发展的根本目标,导源于中华传统文化中“损有余而补不足”“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朴素观念,更导源于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进入新时代,共同富裕还是回应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在要求。立足于思想和实践来源的多样性,中国的共同富裕就不是对域外经济发展实践或经验的“复制”,而是一个兼具一般性和独特性的本土化概念,即在中国这个具有人口和地理超大规模特征的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通过持续地发展生产力来促进社会财富增长,通过完善生产关系来推动社会财富在不同成员间的相对均等地分配,从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显然,中国推进共同富裕的国情条件、内生动力、实现方式、目标定位等与其他国家存在差异,它本身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特征,为我国开辟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支撑条件。
立足于共同富裕的独特内涵,可以延伸出对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特征的理解和把握。
首先,就实现方式而言,共同富裕涉及社会财富的增长,也涉及社会财富的分配,是效率和公平的高水平组合。共同富裕首先要解决“富裕”或者“做大蛋糕”问题,这集中体现为社会财富增长,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高效性、持续性,在普遍贫困状态下必然不能达成共同富裕;共同富裕还要解决“共同”或者“分好蛋糕”问题,这集中体现为社会财富分配,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具有分享性、均等性,经济总量增长并不意味着实现了共同富裕,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是共同富裕需要规避的重大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已有研究强调了我国推进共同富裕蕴含的效率和公平、发展性和共享性相互统一特征(李实,2021;郁建兴、任杰,2021;洪银兴,2022;高帆,2022)。
其次,就具体指向而言,共同富裕涉及物质财富的形成和分配,也涉及精神财富的形成和分配,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机协调。共同富裕的指向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人的全面发展涉及多个维度,具有丰富性、多样性、动态性。尽管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社会成员的需求组合存在差异,但财富本身包含了物质和精神等方面,人们向往共享的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在内的发展成果,这点却是相通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这清晰地表明共同富裕的指向具有多样性。
第三,就表现形态而言,共同富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也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是过程和结果的相互统一。共同富裕构建在财富持续增长和财富共享程度提高的基础上,财富增长和分配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在时序意义上体现出相对于此前状态的演进,共同富裕是一个不断优化的过程,在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国家,共同富裕更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就体现出发展的“过程性”。发展最终体现为社会成员福祉的变化,在不同时间地点,人民需求的满足程度、财富的获取和分享程度存在着差异,这意味着共同富裕是发展导致的结果,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重大部署——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就体现出发展的“结果性”。
最后,就制度保障而言,共同富裕涉及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也涉及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功能结合。共同富裕既有赖于财富增长,也有赖于财富分配,这意味着在制度层面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对微观主体的激励约束功能,从而在要素配置效率提高、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夯实财富增长的基础。需要强调的是,市场在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过程中,本身需要政府提供产权制度、交易制度等公共产品,在促进社会财富增长中政府作用自然也不可或缺。不仅如此,共同富裕的实现、特别是发展成果共享程度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发展理念和制度安排,财政、金融、产业、城乡、区域、收入分配等政策直接影响着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其中我国新型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我国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基础(高帆,2021)。综上,我国的共同富裕具有独特内涵和特征,必须将其放置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背景下去理解。
共同富裕测度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共同富裕是一个根植于中国语境的独特命题,其独特而丰富的内涵,以及实现方式、具体指向、表现形态、制度保障的系统性要求,意味着共同富裕的测度既具有重要性,也具有复杂性。
就重要性而言,共同富裕在当代中国已经从发展理念转向具体行动。1949年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进行的现代化实践,从本质上说是一个不断探索并迈向更高水平共同富裕的过程。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这意味着共同富裕事业已站在新的起点,需要实现新的目标。将共同富裕视为中国发展的具体行动和生动实践,意味着我们需要准确把握共同富裕的推进现状,科学设定共同富裕的阶段目标,清晰识别共同富裕的影响因素以及面临的主要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共同富裕政策的改进方案等。这就要求将共同富裕的定性探究转化为定量分析,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观察、测度、分析共同富裕发展水平。对共同富裕进行测度是重要和必要的,在某种程度上,观察评估共同富裕推进进度就是要回答我国共同富裕事业“从哪里来、向何处去”。
就复杂性而言,共同富裕的测度必须考虑多重因素,并面临着理论和实践的多重挑战,是一个需要持续探索的复杂过程。共同富裕涉及效率和公平、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过程和结果、市场和政府等维度,从定量角度对这些维度进行把握并非易事。展开来说,无论是效率还是公平,其表现、成因、结果都具有复杂性,而效率和公平这二者之间既不是完全替代,也不是完全互补(万海远、陈基平,2021)。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对共同富裕而言都极其重要,但这两者的具体内涵又非常丰富,其组合也并非恒定不变。更重要的是,中国是一个人口和地理规模举世罕见的超大国家,国内不同区域的禀赋条件和发展水平具有差异,不同社会群体的收入水平和生活状态也不相同,群体乃至个人对效率和公平的组合、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诉求有不同理解,要构建适用于全国整体及不同区域的共同富裕指标体系是有挑战的。另外,基于国情民情特殊性,在跨国比较的意义上,也不存在将其他国家相关指标直接移植到中国实践的可行性。综上,对共同富裕进行科学准确的测度既必要又复杂,需要在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探索中逐步完善评价体系。
共同富裕测度应把握的五个基本准则
探究共同富裕测度方法构成了共同富裕问题研究的重要内容。考虑到共同富裕测度是一个涉及指标设定、权重赋值、数据获取、结果输出、结果分析等环节在内的系统工程,这一工程是基于对共同富裕这个概念的理解而展开的,因此,探究共同富裕测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本准则问题就变得至关重要。就中国的发展实践而言,共同富裕测度应体现如下五个基本准则。
精准性
共同富裕测度应相对精准地体现“共同富裕”这个概念所表达的目标取向,指标选择必须能够相对准确地反映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基本特征,并体现出对绝对平均主义、两极分化状态的“远离”程度。如前所述,共同富裕包含财富增长(即“富裕”)和财富分配(即“共同”)两个方面,是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和高水平组合。在我国的发展实践中,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低下基础上的普遍贫困、或者建立在财富快速增长基础上的贫富悬殊,都不是共同富裕这个概念所指向的理想状态,从分配的“绝对平均主义”或者从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来理解共同富裕,都是不准确、不恰当的。由此出发,共同富裕测度必须是对“共同”“富裕”以及两者组合状态的客观反映,其指标选择或设定必须能够综合地反映财富增长和财富分配的实际程度。
系统性
共同富裕测度应相对全面地反映共同富裕指向的多个维度、多个领域。如前所述,共同富裕一方面体现为财富的增长,这种增长具有速度和数量的要求,也具有效益和质量的要求,另一方面体现为财富的分配,这种分配则要求体现起点公平、机会公平、结果公平等特征。“富裕”“共同”这两个方面都是系统概念,需要用多个指标进行度量。更重要的是,构成共同富裕基础的“财富”也具有丰富内涵,它对应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包含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体现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发展状态。这意味着共同富裕测度必须瞄准该概念表达的多维内涵,囊括多种指标、以尽可能丰富的指标体系来反映共同富裕的实际进程。
层次性
共同富裕测度应通过具有层次性、结构化特征的指标体系来进行。共同富裕的测度需要满足两方面的需要:一是在整体上把握共同富裕的推进程度;二是在分项中把握共同富裕的瓶颈因素。由此出发,共同富裕测度必须具有层次性,首先需要有综合性的指数来反映共同富裕的整体状况,其次这种综合指数又可分解为若干细分指数,以此对应或代表共同富裕内涵指向的相关领域。从指数构建或指标体系构建的角度看,共同富裕测度需要有综合指数以及在此之下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甚至三级指标。例如:一种便捷的指标体系构建方式是将“做大蛋糕”“分好蛋糕”两个维度作为一级指标,并为一级指标进行权重设置来形成综合指数,进一步地,将这两个一级指标分解为若干二级指标乃至三级指标等。这种层次性的构建方式使共同富裕测度具有“统分结合”特征,从而能够更好地捕捉共同富裕领域的多重信息。
可比性
共同富裕测度应满足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可比较的客观需要。共同富裕测度的主要目标是认识现状,明确落差,改进措施,实现这些目标的前提是测度结果具有可比性。具体而言,中国实现共同富裕进程在跨国意义上应具有可比性,共同富裕虽然是根植于中国语境的独特概念,但其细分的部分指标(如经济增长水平、收入分配状况等)应在国际范围可比较,从而更好地从特定维度来把握中国在全球中的相对位置。同时,共同富裕进程在时序意义上也应具有可比性,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本质上是一个不断迈向更高水平共同富裕的过程,1978年之前我国形成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及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1978年之后我国通过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进入新时代之后则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意味着我国在不同时段推动共同富裕的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及客观结果存在差异,对共同富裕进程进行测度时,应该充分考量这种时序意义上的动态变化。共同富裕进程在区域意义上同样应具有可比性,受历史、地理及经济基础等因素影响,我国各地区经济增长的速度存在快慢不一、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不同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条件和挑战存在差别。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文件指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选取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从实施策略的角度看,我国强调通过在个别地区试点—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在更大范围中推广这样的方式来推进共同富裕。基于此,共同富裕测度最好能够适用于全国和区域两个维度,并能够反映不同地区推进共同富裕的相对状况。
操作性
操作性意味着共同富裕测度涉及的指标在实践中能够获得相应的统计数据。共同富裕的测度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必须考虑测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逻辑层面探究共同富裕测度“应该”采用哪些指标是重要的,但还需要考虑在现有统计工作中“能够”提供怎样的资料支持,这是一个将“应然”和“实然”相结合、从而使得测度能够顺利进行的过程。之所以要强调操作性,主要是因为共同富裕测度是一个崭新课题,其本身具有复杂性,测度指标涉及多个维度,现有统计体系未必具备与此契合的所有数据基础。例如:关于精神财富的生产、核算和分配,关于生态产品的生产、核算和分配等等,这些指标是重要的,但现有统计资料可能不能提供相应的数据。针对这种情形,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或者选择能够间接表达的替代指标,或者尽快改进统计口径和方法,或者聚焦于中国现阶段最关键的财富领域等,在权衡共同富裕内涵特征和实际统计支撑条件的基础上,形成具有次优特征的指标体系和测度方案,从而使共同富裕的测度能够切实有效地展开。
共同富裕测度可采用的备选指标
共同富裕的测度是一个关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问题和细致工程,精准性、系统性、层次性、可比性、操作性构成测度的主要准则。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基本准则未必完全兼容,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着冲突,例如:从系统性出发,共同富裕的指标选择应涉及诸多方面,指标数量应尽可能多,但从操作性出发,这些指标未必能得到现有统计资料的支持,基于操作性选择的指标可能会导致系统性出现“损失”。由此出发,共同富裕的测度需要在理论层面深化学术研究,在实践层面改进统计方式,从而在深化规律认识和增强支撑条件的基础上向前推进。尽管如此,从前文的内涵、特征和基本准则出发,结合现阶段的国情特征,提出共同富裕测度的备选指标仍是重要的,也是可行的,这可以为完善我国共同富裕的测度提供必要准备和有益尝试。考虑到共同富裕涉及财富增长、财富分配以及两者的组合,本文从三个维度分别提出可选的测度指标。
财富增长维度可选的测度指标
在财富增长方面,共同富裕以“富裕”或社会财富的持续增长为前提。在现有统计体系中,人均GDP是度量特定国家或地区财富增长的常用指标,我国采用人均GDP来反映财富增长是合适的,在跨国、时序和区域意义上也能满足可比性。但在采用人均GDP度量共同富裕的“富裕”程度时,有必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溯源,即对人均GDP进行因素分解,以此把握不同因素对人均GDP的影响程度,这对于持续推进财富增长是重要的。从增长理论出发,人均GDP可分解为人口、要素供给、要素组合效率等三类因素,特别是,全要素生产率是度量要素组合效率的关键指标,将其引入到指标体系中,对于动态把握我国整体或地区的人均GDP变化趋势是至关重要的。
二是扩充,人均GDP等于GDP除以人口数量,GDP是指特定国家和地区在一定时期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总和,其更多反映了物质财富的生产状况,对文化、生态等侧重于精神维度的财富反映较少。为此,有必要对现有测度指标进行扩展,例如将平均受教育年限、平均预期寿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指标引入其中,以此反映社会财富这个概念的完整内涵。
三是转化,人均GDP是度量财富生成的常用指标,但财富增长不直接等于社会成员的财富获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主要通过收入和交换来满足其需求,共同富裕的最终落脚点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据此,在测度共同富裕时可以采用人均国民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进行补充和转化,从多个角度把握我国整体和不同区域推进共同富裕的进展状况。
财富分配维度可选的测度指标
在财富分配方面,社会公平一般从起点公平、机会公平、结果公平等方面来把握,但就测度策略而言,财富分配的指标选择往往集中在结果公平方面,这主要是因为结果公平更容易观察和分析,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可以通过结果平等反映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将测度重点放在结果公平方面也是合理的,但在指标选择时需要细致分析其利弊得失。
在跨国比较中,基尼系数是度量一国收入不均衡程度的重要指标,世界银行数据库也给出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基尼系数,但需要注意的是,世界银行给出的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基尼系数不具有连续性,不同国家的基尼系数的可接受范围并不一致,给定的基尼系数可能对应着不同的分配结构。我国现有统计资料中也很难获取省区的基尼系数,这影响了这一指标的可比性和操作性。鉴于中国的整体分配差距主要体现为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刘培林等,2021;李实、杨一心,2022),可以利用这三个差距指标来反映财富分配状况,这种思路体现出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本土化特征的回应,并可以从多个领域来反映我国的分配状况。
但这里延伸出的问题是:如何确定三种差距在总体差距中的权重?同时,现阶段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流动往往具有跨城乡、跨地区、跨行业的三重特征,这导致以上三种差距在现实中并非相互独立,很难采用“并列”方式来标度我国的财富分配差距程度。考虑到现阶段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是共同富裕进程中最需要突破的问题(王春光,2021;黄祖辉、叶海键、胡伟斌,2021),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对整体的结构问题影响很大,由此,一种可供参考的方案是从城乡差距角度来理解我国财富分配问题,选用城乡劳动生产率差距、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消费差距、城乡预期寿命差距、城乡基本公共产品配置差距等指标。这些指标在跨国、时序、区域意义上都具有可得性,且差距领域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维度,可以很好地回应共同富裕的“共同”。
财富增长和分配的组合维度可选的测度指标
共同富裕测度涉及财富增长和分配,指标设置应主要围绕这两个方面展开,但从精准测度的角度看,需要探究这两个方面以何种方式合成最终的共同富裕指数。已有研究往往将财富增长和分配这两个一级指标并列起来,从而等量齐观地理解其对共同富裕进程的影响,这种处理方式简单易行,但其对共同富裕内涵特征的回应却不够充分。事实上,在不同发展阶段,人们对共同富裕两个维度的倚重是有区别的,不能先验地认为“共同”“富裕”对中国以及各区域的共同富裕有相同贡献。也就是说,在共同富裕的测度中,应该关注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共享、财富增长和财富分配的不同组合,在操作层面,可供选择的方案是设置不同情形,在情景模拟中考察共同富裕的实际状态。
可考虑三种情形:一是增长优先型共同富裕指数,即在“共同”和“富裕”两个方面,赋予前者较小的权重和后者较大的权重(例如:“共同”权重为0.4,“富裕”权重为0.6),其含义是共同富裕进程更加依靠财富增长,同时兼顾财富分配的公平性;二是分配优先型共同富裕指数,与前一指数相比,这种指数的构建逻辑恰好相反,即在“共同”和“富裕”两个方面,赋予前者较大的权重和后者较小的权重(例如:“共同”权重为0.6,“富裕”权重为0.4),其含义是共同富裕程度更加取决于财富的分配状况,同时兼顾财富的增长水平;三是增长-分配并重型共同富裕指数,区别于上述两种情形,该指数强调对“共同”和“富裕”赋予相同的权重(即两者的权重均为0.5),其含义是“共同”和“富裕”对等地影响着共同富裕进程,这是当前我国大部分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中采用的方案。
在我国人均GDP超过一万美元、迈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背景下,主要采用增长优先型共同富裕指数进行测度是必要的,但倘若能够将上述三种情形结合起来考察,就能更深入准确地把握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实际状态,由此更有针对性地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政府的公共产品供给方式,进而依靠政府-市场关系调整及体制机制改革,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奋斗目标。
【本文作者为PG电子麻将胡了2怎样才能赢经济学院教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新型城乡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7ZDA066)的阶段性成果】